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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谷歌、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脸书和三星已经收到欧盟的通知,最新启动的《数字市场法》将会适用于这些科技企业,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是美国的科技企业。
《数字市场法》主要对数字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平台进行反垄断预处理。通过预先制定这些平台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以及禁止做的事情,从而达到控制那些科技巨头的目的。欧盟威胁道,如果这些科技企业不遵守
《数字市场法》,将会面临高达10%的全球营业额的罚款。
《数字市场法》限制科技巨头向第三方科技公司提供或者索要数据,从而使其具备更强的竞争力。这个法案还规定这些科技巨头不能阻止用户从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程序,不能要求开发者只能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统。不能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跟踪用户的广告。
欧盟希望借助《数字市场法》打击科技巨头的市场影响力,从而制定有利于欧盟企业的方案。
被列入《数字市场法》的科技企业名单还将会继续增加,此前,只是美国的5大科技巨头,后来又将字节跳动和三星列入其中。目前,还没有欧盟的本土企业被列入到名单中。据悉,总部位于荷兰旅游预订巨头booking.com也可能会被列入到这个名单中。而一些欧盟本土的企业正在跟欧盟的相关机构沟通,避免自己被列入到这个管控清单中。
总的来讲,《数字市场法》将会改变电子产品和应用程序的使用方式。科技公司作为数字市场的守门人需要保持平台的开放性,不能偏袒自己的应用程序、不能将用户控制在自己的生态系统中,不能控制设备中的预装程序,不能限制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在《数字市场法》的规定下,科技公司被迫提高平台的互操作性,允许自己的平台与其它平台展开互通。如果科技公司违反规定,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可能被要求剥离部分业务。
而《数字市场法》的相关法律《数字服务法》已将19家企业列入到管控名单中,这些企业涉及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数字服务法》的管控范围更广。《数字服务法》可以被看成是欧盟重点限制美国和中国的科技企业,为欧盟的科技企业创造有利的竞争环境。
虽然《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有其合理性,如果想借助这些法案提升欧盟科技企业的竞争力,虽然在短期内有用,但是从长期角度来看,有可能会抑制欧盟科技企业通过技术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意愿,间接降低欧盟科技企业的竞争力。